金年会

金年会 優秀班級、優秀學生、優秀學生幹部評選辦法 (修訂)

發布者:黨政辦公室發布時間:2020-10-21浏覽次數:50


金年会

優秀班級、優秀學生、優秀學生幹部評選辦法

(修訂)


 第一條  為培育我校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,樹立新時代大學生先進榜樣,推動學院争先創優活動的開展,加強校風、學風建設,促進學生全面發展,樹立典型,學院決定每年評選、表彰優秀班級、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,特制定本評選辦法。

第二條  評選範圍

在校注冊班級、注冊在籍學生。

第三條  評選條件

1.優秀班級

1)班委會組織健全,幹部能以身作則,團結協作,積極努力開展各項工作;

2)全班同學積極上進,認真參加各種政治學習和思想教育活動,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對以各種方式破壞校園内正常秩序的言行能及時反映并批評制止;

3)班級學習風氣濃厚,學風嚴謹,及格率達80%以上;

4)班級無違法、違紀現象;

5)尊重師長,自覺服從學院的管理,維護公共道德,文明禮貌,講衛生,班級宿舍管理較好;

6)同學間團結友愛,彼此尊重,互相幫助,關系融洽;

7)班級經常開展有利于同學身心發展的活動,積極參加院、二級學院組織的活動。

2.優秀學生:

1)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;

2)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,模範遵守校規校紀,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,未受任何紀律處分。

3)熱愛所學專業,學習刻苦,無補考重修現象,成績優良;

4)積極參加體育鍛煉,達到《國家體質健康标準》;

5)綜合測評在班級前15名。

6)惡意拖欠學費不得參評。

3.優秀學生幹部:

1)擔任學生幹部工作,品學兼優,熱心為同學服務,有奉獻精神;

2)工作能力強,有實績,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,未受任何紀律處分。

3)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能發揮骨幹作用,團結同學,作風民主,辦事公正,敢于同各種不良行為作鬥争;

4)無補考重修現象;

5)達到《國家體質健康标準》;

6)綜合測評在班級前30名。

7)惡意拖欠學費不得參評。

第四條  評選比例

1.優秀班級按本二級學院班級總數的20%評選;

2.優秀學生按學生總數的5%評選;

3.優秀學生幹部按學生幹部總數的10%評選。

第五條  評選辦法及表彰

1.各二級學院成立學生評優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組織本部門優秀班級、優秀學生、優秀學生幹部的聯評,并上報學生處;

2.學生處對各二級學院上報的評選材料進行審查;

3.召開表彰大會或下發通報,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品;

4.先進個人的審評材料歸入本人檔案。

第六條  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。

第七條  本辦法自201791日起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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